星期一, 三月 23, 2009

理直气就要壮!

上个星期,小妹买了个新手机。

之前就已经叮嘱过她,一定要买有封条密封(sealed)的,不然绝对不要。

结果,店家再三保证是新的,陪同前往的小弟在一旁也说应该是新的(拜托!看起来新就是新的吗?也不想想那款手机才推出没个月,就算二手的也不会旧到哪去啊!),就没想太多的买了!

回来后,才越想越不对,甚至还被我们取笑一番!

小妹本来打算摸摸鼻子,自己认栽,估计那店家应该不会骗她(认为可能只是拿出来展示过,但应该不是二手机)。结果,隔天竟然当机,而且还发现里面有一些不可能会在新手机的、空的分类歌曲文件(类似‘佛曲’、‘蔡秋风’等),一看就知道不是新的!!

马上让妹妹下楼找店家(好在电话店就在隔壁邻里商店)。结果,太夜了,店家关门了。

第二天(买电话后的第三天), 我没上班,等妹妹下班后,就陪同她一起到店家去理论。

店家的员工一开始很不客气,一副我们摆明无理取闹的神气样子, 后来我们问到那些文件后,才显得理亏,转而告诉我们他们也是向隔几间店铺的店家拿货,之后带我们去跟那店家询问。

这家店的员工更糟!说话反反复复,前言不对后语。

后来,终于抓到他给的答案的漏洞:这款电话没有sealed的,全部都一样,而且这款电话是附带music的,那些文件应该就是一起附带来的。

呵!多么可笑的答案!怎么可能附带这种不是人人都会下载的歌(根本就不是年轻人会下载的歌,而这款手机明显就是针对年轻市场,设计电话的人有这么笨吗?)?重要的是只有文件而没歌的?设计者还知道买电话的人一定会下载这些歌这么神奇吗?当我们白痴么?

可惜, 妹妹之前到该电话品牌服务中心询问时,又问得不清不楚,不能马上反驳店家。

没关系!抓着他的漏洞问他:好!我会到服务中心问清楚!若这些文件并不是附带的,你怎么说?

‘你回来找我咯’

‘好!’不多话,直接拉了妹妹就要走,结果妹妹冒出了一句让我当场要晕倒了的话。

她竟然说:好!到时你要赔我一张记忆卡(事由服务中心说可能是记忆卡的文件损坏,不过因为要关门了,服务员显得不耐烦,也没多做检查,妹妹也就没问太多,不过就一直想着是记忆卡的问题)。

晕倒!证明不是新电话,到时就要他们赔货真价实的新电话了!还记忆卡!!七百多新元是为了买一张记忆卡吗?

真希望店家没听到, 虽然不可能。

没关系!再来,让妹妹隔天马上到服务中心问清楚。不过,妹妹接下来两天都要上课,所以没去。

然后,第六天早上, 我与还没上班的大妹不知怎的聊到这个话题。对店家的态度与不老实,越说越生气。妹妹一向比我火爆,马上打电话到服务中心询问,我也上网查了消费局的电话。至少,最后确认了还能寻求这方面的协助。

当然,重要的还是当事人!马上致电在上班的小妹,让她一定要到服务中心问清楚该手机有没有密封的封条,并要求他们把该手机的附带的文件列表打印一份给妹妹以兹证明。

由于当天我要上班,没可能陪同她去,可是若让她自己去,以她怕事的个性,莫说新电话,只怕新记忆卡都拿不到,所以也叫了同样是傍晚下班的大弟陪同。

开始妹妹与大弟都不怎么乐观(妹妹说这么多天了,担心他们或反咬说是妹妹自己建立那些文件的,弟弟则说一开始时我跟妹妹去的,他什么都不清不楚,根本没说话的余地)。还没开始打战,就开始泄气?有没搞错?

我问妹:你还会有什么损失吗?大不了真的什么都换不了,你再跑一趟服务中心维修你的‘新’电话而已嘛!不是吗?可是这口气你吞得下吗?

‘我也觉得很过分。。。’

‘那还怕什么?就去啦!反正又没叫你一个人去!’

然后,也告诉弟弟那天的情况:他们真的不讲理,就打电话叫警察!让警察当证人。到时我们向消费局投诉也不怕他们说话在反反复复的。

后来, 回家后问妹妹结果如何。

‘答应换了,不过明天才能去拿。’

问了过程如何。小妹就笑了:二哥很厉害。从头到尾只有一句话。

一句话就搞定?什么话这么神奇?

‘就是。。。我用七百多元是要买一支‘新’、电、话。’

啊?太好奇了!怎样用这一句话搞定啊?

原来,大弟知道我们当天跟店家的对话后,知道妹妹已经拿到‘证明’,就告诉妹妹不用说太多,就咬着这一点。

当然,开始还是妹妹跟他们说,服务中心证明这款手机也是有sealed的,并出示附带文件列表让他们自己对照(他们一开始还很好说话的马上就要换记忆卡给妹妹,真是可笑!我们又不是买记忆卡,是买电话!!)。

过后就不管他们说什么,都由大弟用那一千零一句来应付。

哈哈哈~~~~太搞笑了!!!!

不过,也对!说那么多干嘛?就理直气壮强调我们不接受二手机,我们是买新机就好了!

当然,估计大弟不笑的样子并不怎么友善也有帮助啦!哈哈~~

后来,妹妹说店家还向他们撇清说电话从他们这儿到我们原先买电话的店家之间发生过什么,他们也不知道(摆明要维护自己,嫁祸另一家店不老实嘛)。

无论如何,总算圆满结束。妹妹经过这次教训也不敢随便在电话店买电话了。

可惜,理直气却不壮的个性应该还是改不了。不过,经过这回,至少让她明白,该争取的就不要轻易的放弃。

2 条评论:

  1. aiyo, y ur baby sister y so lembek... must learn fm u le, fight for own m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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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哈~~我也不是常常fight的。
    要看事件有没有达到我频临发火的地步, 或看值不值得的费心力的。。又或者激起我内心沉睡已久的正义心。。呵呵呵~~~
    通常,懒得理的我会得过且过咯~~不触犯我的底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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